核心提示:湘潭市“利剑行动”初见成效,7月30日,从湖南湘潭市打击非法挖山采砂采石“利剑行动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,“利剑行动”开展以来,湘潭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涉及非法挖山采砂采石刑事案件3起,刑事拘留4人;查处行政案件2起,行政拘留5人;打掉挖山采砂采石犯罪团伙1个。
原标题:湘潭市“利剑行动”初见成效
7月30日,记者从湘潭市打击非法挖山采砂采石“利剑行动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,“利剑行动”开展以来,湘潭市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涉及非法挖山采砂采石刑事案件3起,刑事拘留4人;查处行政案件2起,行政拘留5人;打掉挖山采砂采石犯罪团伙1个。
“利剑行动”启动以后,湘潭市公安局迅速从指挥中心、环侦、法制、刑侦、治安、巡特警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,同时与检察、国土、林业、环保等部门开展全方位沟通衔接。截至目前,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已清理非法挖山采砂采石(场)点84处,责令关停75处,下达整改9处,行政执法部门立案查处19处,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线索4起。全市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线索7件。
检察机关在联合执法过程中,积极行使检察监督职能,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,依法履行监督职责,确保整治行动顺利开展。针对林地被毁损、生态资源遭受破坏、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职等情况,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33件,发出检察建议26份,办理督促履职案件3件,发出检察建议1份。
7月15日,湘乡市公安局对涉嫌犯非法采矿罪的彭某一、彭某二实施刑事拘留,对同案人员彭某三、彭某四进行网上追逃。公安机关查明,2014年至2018年期间,彭某一、彭某二等4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情况下,擅自在湘乡市石狮江流域潭市镇新石村地段采用损毁河堤、农用地的方式非法采砂,销售额达300余万元,非法获利120余万元。
2014年4月至2018年7月,陈某卫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,在细屋组青翠山的自留山上,用自采或承包给别人的方式进行采砂洗砂,共采砂12700余吨,获利11万余元。7月26日,湘潭县公安局依法对陈某卫刑事拘留。湖南省环保厅